自祝广告平台合作协议
广州热学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编号:
自祝广告平台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合作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合作经营事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自祝广告”平台是基于互联网开发的智能广告投放平台。是一个将硬件机主与投放需求用户有针对性结合的平台。广告投放用户可将广告需求(包括广告内容、行业、时间、地点、人群、人流量等)通过“自祝广告”平台精准发布,系统自动匹配,无需通过第三方广告媒介等即可自行投放,智能排期广告、智能计费、播放中广告交易收益、智能实时优化营销方案,提升营销效率,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2、甲方“自祝广告”通过终端硬件,精准连接需求方与消费者,形成新一代广告模式,是资源可视化、收益可分析化的大数据智能广告投放平台。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协议“二、合作方式”中规定的权限与范围下经营“自祝广告”平台(互联网PC端、APP、微信小程序等),包括但不限于许可乙方使用“自祝广告”的品牌、商标、商铺货品及其标识。
2、甲方根据平台需求为乙方提供“自祝广告”平台相关后台账号及权限等。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管理监督、并严格遵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4、乙方铺设或接入平台的广告机终端归甲方统一规划管理,乙方积极配合执行。乙方自有广告机终端产生广告收益,按甲乙双方根据约定的分成比例以及结算方式(本协议中“六、盈利分成与结算”)进行结算。
二、合作方式
第一条、合作方式:广告商/渠道商
1.1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乙方须向甲方全额支付合作费用人民币 元。
1.2渠道授权:甲方授权乙方为“自祝广告”平台渠道运营权限。
1.3乙方不得转授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撤回授权,并不予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任何款项,且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4 双方广告分成占比以合作政策为准。
第二条、为维护品牌形象,确保所有广告机投放、广告投放规范统一,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品牌押金 元。合作终止后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品牌押金自合作终止后一个月内予以无息退还。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到期后,双方均履行协议内容,则可续签。乙方要求本协议续约,应至少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自祝广告”平台授权及其在本协议约定区域的服务和保护政策。
2、甲方定期进行市场调查,研发、升级系统供乙方经营使用。
3、甲方应提供“自祝广告”平台合作商账号、平台系统使用、业务谈判技巧等。
4、甲方平台在运营中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条例,提供盖章的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工商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明及相关资质等。
5、甲方应提供宣传、推广、引流等服务,提升“自祝广告”平台知名度。
6、甲方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7、甲方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甲方可跟乙方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对协议进行适当的变更,乙方需积极配合。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获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经营“自祝广告”平台运营权利。
2、乙方独立行使区域市场拓展、广告机终端铺设(需特别注意安全管理),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并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广告机终端的安全保障义务,以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3、乙方及经营主体必须认真、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接受行业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不得因为与用户发生纠纷影响平台的经营,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不得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形成竞争关系,乙方不可模仿、研发类似平台,也不可以向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企业泄露平台数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在开拓市场过程中不得虚构、夸大、公司产品行为,以及任何行为中所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在开拓市场过程中与签约各个商家以及广告主的业务产生的任何纠纷或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严格保证广告机终端的安装、维护以及正常运行,如出现点位无法正常播放,接到甲方通知调试设备后,乙方需积极配合排除故障。对甲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予以整改,以维护品牌、平台声誉,保证双方利益。
8、乙方享有甲方指定的相关免费培训,并定期参加与甲方举办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经营能力和业务能力。
9、乙方如选择区、县广告代理商合作方式,需完成每年的年任务考核,满足条件可享有免费续约权。因各种原因解除合作协议,乙方自有广告终端仍然能享受广告商等级的广告收益。
10、乙方应该保证广告终端设备正常运行,如因特殊原因,广告投放时间确实需要变更或取消,乙方需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商议一致后方可调整或变更。
11、乙方应按广告收益分成比例向平台用户提供投放广告费用发票。
12、乙方应执行甲方系统投放广告需求,如乙方导致无法执行,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下单的消费者和甲方,如消费者投诉,乙方应该负责做好合理的安抚和处理以及相应赔偿。
13、乙方应将广告终端摆放在规定的区域以及场所,若不按规定摆放,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关广告收益分成。
14、乙方应按约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逾期款项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撤回所有授权内容,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款项3倍的违约金。
六、盈利分成与结算
1、乙方广告机终端开机要求:每天有效播放时间≥8小时并连接服务器,若达不到规定时间,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关广告收益。
2、广告收益分成:乙方享有自有广告机终端获取的广告收益,在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成本费后,双方按“自祝广告合作政策”规定的分成比例进行分成,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结算后及时向乙方支付。
3、广告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自祝广告”的平台进行结算。甲方余额每周可提现一次 ,周五前申请提现,当周五可付款。周五后申请,顺延到下周五付款,提现金额≥100元(人民币)时进行结算,不足100元(人民币)的不进行结算。
4、甲乙双方商定:系统自动生成结算单,双方核对一致后,甲方安排付款事项,如无法核对一致的,以甲方最终数据为准。
5、甲乙双方商定: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各自的收入分别缴纳各项税金。
6、双方的收款账号为:
甲方收款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 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
七、知识产权
1、双方均承诺各自提供的产品、品牌及其相关的任何或全部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而被授权接触或使用对方之商标、专利、著作权或任何其他相关资料涉及的任何专有权均不视为转移上述权利的所有权,上述权利的所有权应属于提供方。
3、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 未经对方事先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物料。任何一方从对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均不得用于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
4、甲乙双方各自对其软件及渠道享有专有权利,未经权利人的明确授权,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演绎、拆分、反解对方的技术和程序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进行可能损害对方专有权利的行为。
5、上述知识产权规定不因本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八、保密条款
1、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内容以及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财务、经营、运行、技术、经济、知识产权和所有任何性质的信息,不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不论是以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形式披露。
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或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向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但为本合同履行之需任何一方可向其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授权雇员披露前述信息,授权代表应同意承担与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相同或更严格的保密义务。
3、不论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甲乙双方仍须遵守上述保密义务,直至对方书面解除此项义务,或该商业秘密已成为业内公知信息,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4、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本合同发表任何公开声明。
5、上述保密条款的规定不因本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九、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但解除协议的通知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送达。
2、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利用平台进行非法获利的;
B.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平台声誉;
C.侵犯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D.有其它违反本协议条款,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协议解除,视为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乙方已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并不予给乙方结算任何收益分成,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已经享有的权利和/或承担的义务,该等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持续义务的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4、乙方应在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续签,未提交申请的,协议期限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违约责任
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履行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仍未纠正的,守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或国家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它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并于十天内将有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二十天以上时,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议的执行问题。
十二、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均承认,签署本协议前已就相关问题和协议书全部条款进行了详尽的了解和协商,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保护及规定,并同意接受其约束。双方确认,任何一方的其它资料、说明性文件或签约前的洽谈性的内容,都不是本协议书条款,如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2、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凡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箱、微信等)成功传送的通知,均视为送达。
5、本协议所有附件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在甲方合作政策文件和乙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商签章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之一。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时间: 联系地址: |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QQ: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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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页